新華社科倫坡12月13日電(記者朱瑞卿 唐璐)斯里蘭卡最高法院13日裁定,總統(tǒng)西里塞納上月解散議會、并于明年提前舉行議會選舉的決定違反憲法。
包括斯最高法院大法官納林·佩雷拉在內的7人法庭小組當天公布這一裁決。佩雷拉說,根據憲法,總統(tǒng)無權根據自己的意愿解散議會,如果總統(tǒng)要在議會任期結束前解散議會,必須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同意。
本屆斯里蘭卡議會2015年8月開始任期,任期五年。斯里蘭卡憲法規(guī)定,每一屆議會在任4年半后,才能著手進行下屆選舉。
西里塞納10月26日解散政府,解除維克勒馬辛哈總理職務,并任命前總統(tǒng)拉賈帕克薩為新總理,組建看守政府,此舉引發(fā)斯政局動蕩。維克勒馬辛哈多次表示,自己不會卸任,總理變更必須通過議會投票。
11月9日,西里塞納簽署公報,宣布解散議會,并于明年年初提前舉行議會選舉。但一些斯里蘭卡政治黨派質疑總統(tǒng)解散議會的合法性,并就此上訴最高法院。斯最高法院11月13日頒布臨時命令,中止執(zhí)行西里塞納上述政令。
有當地媒體稱,西里塞納解散議會是因為擔心由他任命的總理拉賈帕克薩無法在議會中贏得多數議員的支持。
截至目前,斯議會已先后兩次通過對拉賈帕克薩及其政府的不信任案,并于本月12日通過對被解職總理維克勒馬辛哈的信任案。斯媒體說,這足以證明維克勒馬辛哈在議會享有多數議員的支持。但拉賈帕克薩方面表示,由于議員未按照規(guī)定程序投票,因此不接受議會不信任案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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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