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3日電(記者俞菀)記者從3日召開的浙江省政府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浙江省高三、初三將統(tǒng)一于4月13日開學。中學其他年級、小學高段(四至六年級)于4月20日以后開學,小學低段(一至三年級)于4月26日以后開學,幼兒園于5月6日后看情況開學。高等學校按4月下旬開學做好準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浙江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說,當前,浙江省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效,企業(yè)復工復產和群眾生活日趨正?;=涍^專家論證、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認為學校有序開學的條件基本具備,可以分層分類分地區(qū)組織學校開學。
除高三、初三統(tǒng)一于4月13日開學外,其他所有學段的開學具體時間,由各設區(qū)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公布。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按時返校的師生,允許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國學生和外籍教師暫不返校。
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須經有關部門核驗防疫條件合格后,方可恢復線下培訓;其中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培訓,不得早于當?shù)刂行W全部開學后一周開展。
據(jù)悉,為了保障開學后的師生健康安全,浙江主要采取了四項具體措施:開學前即對返校師生健康狀況做了全面排摸,摸清底數(shù)并建立了“一人一檔”;師生憑借“健康碼+測體溫”后方可進入校園,體溫異常者不得進入校園;對缺課學生要追蹤原因,對發(fā)燒等健康癥狀瞞報的將依法追究責任;衛(wèi)生健康部門將一校派駐一位健康指導員,加強精準排摸和規(guī)范處置;組織學校加快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治和消殺,按照防疫要求檢查驗收,條件不具備的學校不允許開學。
“廣大師生可參照浙江省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及社會公眾科學防疫的要求佩戴口罩。各地區(qū)疫情防控形勢不同,各學校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學生上課時是否需要佩戴口罩,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公布?!鄙鲜鲐撠熑苏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