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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4月23日電(記者 謝櫻)記者23日獲悉,湖南省政府《關于明確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已下發(fā),對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減征80%個人所得稅。
通知明確,湖南的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包括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經(jīng)營所得。納稅人同時符合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中兩種或兩種以上身份的,只能以一種身份享受上述個人所得稅減征政策,不得疊加享受。
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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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樵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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