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日電(記者王君璐)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新聞發(fā)言人潘緒宏在4月2日召開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fā)布會上通報,一坦桑尼亞籍男子不配合社區(qū)疫情防控措施,警方依據相關法律,已對該男子作出行政處罰,限期出境。
潘緒宏介紹,3月27日、28日朝陽公安分局潘家園派出所接社區(qū)防疫工作人員報警和網民反映,一坦桑尼亞籍男子不配合社區(qū)疫情防控措施。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條之規(guī)定,已對該男子作出行政處罰,限期出境。
北京警方提示,所有入境進京人員,均應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guī)和北京市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對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一視同仁,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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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又對一擾亂防控秩序的外國人依法采取限期出境措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是當前疫情防控的重頭工作,此時尤其需要強調規(guī)則意識法治精神,堅持依法防控。無論是誰,在中國就得遵守中國的法律。(記者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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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