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小米智能门锁的商品详情页。
■记者 杜科
“小米智能家居官方旗舰店商品页面宣称晒单返50元红包,但我发现商家给出的晒单示例图竟全是五星好评,我认为该活动涉嫌诱导消费者‘好评返现’。”北京消费者李星(化名)近日向《中国消费者报》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反映。
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记者调查发现,“好评返现”的问题已成为网络投诉热点。除传统的在外卖或快递包裹中放置好评返现卡片的形式外,如今商家“好评返现”的方式已经披上新外衣,在商品宣传页面抛出“诱饵”后,具体规则需联系客服才能知晓,涉及小米、松下、西门子、漫步者等多个品牌。
晒单返红包需“五星好评”
7月15日,记者在电商平台小米智能家居官方旗舰店看到,店铺首页大图宣传的8款商品中有6款称晒单返10元至30元不等的红包,并称“抢完为止,详询客服”。
记者打开一款标价999元的智能门锁商品链接,页面详细列出晒单返红包的具体规则:“下单购买小米全自动智能门锁碳素黑并付款成功的用户,确认收货后首次评价,且为15字以上评价+3张晒单图片(含商品)。追评、默认评价、与商品无关的评价均为无效评价。系统审核通过后,截图评价内容联系在线客服申请50元红包。”记者注意到,该活动商家给出的4张“卖家晒单示例图(参考)”均为五星好评。记者咨询店铺客服该活动对评价内容有何要求,客服回复“15个字+3个图”的五星好评。记者看到,小米智能家居官方旗舰店首页显示店铺进入电商平台“五金建材行家店铺榜TOP10”。
除小米智能门锁外,其他品牌的智能门锁也存在类似问题。电商平台松下智能家居旗舰店一款标价为1399元的松下智能门锁的商品介绍页显示“满额晒图享好礼”,店铺客服人员对此表示:“产品完成安装使用得好可以晒图说一下真实的使用感受(需五星),晒产品(20字以上+2至5图)可以联系我们登记发赠品。”记者发现该商品的好评率为99%。
在电商平台西门子智能家居旗舰店,记者看到一款券后价1299元的西门子智能门锁的商品详情页显示“优质晒图奖红包”“晒图3张以上+15字以上为36元,晒图3张以上+视频+15字以上为50元”,同时有“晒图内容须客观、真实、美观、合法”的小字描述。当记者就此咨询店铺客服时,对方表示“20字以上+4张图片”,优质就是好评。
平台表示严重违规会被下架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晒单赢好礼”看到,排名靠前的10个商品均为漫步者耳机旗舰店售卖的耳机。记者咨询客服对评价内容有何要求?
客服表示:“满星+10至20字评价+2至3张晒图发给我们,选礼品包邮发出。”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晒单评价”发现,排名靠前的多个商品配图显示“晒图专享红包3元,联系客服领取”“3张晒图+文字好评,联系客服领15元红包”等,涉及的灯天下灯具经营部和翔鸿悦家具专营店的该款商品好 评 率 均 为100%。
7月23日,记者咨询电商平台客服对“好评返现”的相关监管措施。客服人员表示,平台不允许商家对消费者“好评返现”或以活动为名变相“好评返现”。如果存在问题,平台会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商家。
另一电商平台在线客服对记者表示:“卖家承诺好评返现/删评返现属于卖家的私人承诺行为,有违平台评价产品的初衷。我们有专门的部门对商家定期做排查,如果核实商家确实存在违规行为,这边通常是扣分或者降低信誉度,严重的话会下架商品或者关闭店铺处理。”
记者调查发现,关于“好评返现”的问题已成网络投诉热点。7月23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关键词“好评返现”,结果显示有16237条相关投诉,投诉对象涉及各大电商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短视频平台等。其中,有消费者投诉“买了一盒炸鸡,送货上门后发现袋子里有一张好评返现卡”;有消费者称“商家承诺好评返现,半个月未兑现,客服推脱无准确答复”;还有消费者吐槽“就冲着好评去的,这么多好评原来是通过好评返现的手段弄来的”。
●专家观点
“好评返现”涉嫌侵害消费者多项权益
7月25日,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家在商品页面宣称“晒单返红包”“晒图享好礼”,但实际却需消费者“五星好评”才能获得,涉嫌构成变相的“好评返现”“好评返礼”。商家涉嫌利诱消费者作出可能不真实的评价,再以此评价对商品进行宣传,进而涉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可能会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的上述行为破坏了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利于其他消费者作出正确理智的选择。
王久成表示,如果商家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法可能会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商家的上述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还应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与此同时,部分商家为提高销量和追逐利益,以“好评返现”或变相“好评返现”等方式诱导消费者给出好评,长期以往,商家可能过度依赖外部激励来获取好评,而忽视了最根本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不利于商家及行业的持久发展。
王久成建议,商家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得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台经营者应完善相关管理规则,明确禁止性行为及后果,加强对平台内竞争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发现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贯彻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查处力度,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针对商家的举报、处罚记录,对被频繁举报的商家进行突击检查,严肃处理,遏制不正之风。消费者在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评价以及评价的内容。如果消费者认为对商品或服务的体验感达不到好评的程度,面对经营者的好评要求可以明确拒绝,也可以向平台投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