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信部公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这部“新国标”,在电动自行车限速上并未“提升”,而是沿用了旧规的最高25km/h。但记者调查发现,因为“解限速”现象的存在,电动自行车限速规定的执行效果打了折扣。
“解限速”就是破解限速功能,让电动自行车能飙出40km/h甚至50km/h的速度。
“解限速”,实际上是解开“安全绳”、迈向“危险区”。电动自行车之所以限速,就是为了骑行者的安全着想。而一旦“解限速”,就容易发生“上一秒风驰电掣演喜剧、下一秒车毁人伤成悲剧”。资料显示,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年均增长10%以上,部分城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约占所在城市事故总数的50%。“十次事故九次快”,电动自行车“解限速”引发的超速,对于高事故率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解限速”背后是一条利益链。生产商为“解限”留下后门,销售门店执行“解限”操作,结果是厂商和销售门店增加了销量提高了收入。其中,“解限速”的“技术开关”掌握在生产商手里,而且生产商是利益链的最大受益者,对生产厂家的监管也相对容易操作,因此,监管部门首先应该紧盯生产商不放,从这个“始作俑者”开始卡住“解限速”,让电动自行车限速“无解”。
一是督促生产商技术升级。按照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现在销售门店甚至消费者自己“解限速”都是“小菜一碟”,暴露出生产商的“防篡改”设计还很“小儿科”。生产商在技术上更进一步,才能让限速“无解”。
二是从生产商开始砍断利益链。“解限速”之所以得逞,和生产商预留后门有直接关系。对生产商见利忘义、不顾消费者安危的行为,监管部门必须顶格处罚,让其得不偿失。管住了生产商这一环,整个利益链条也就会断裂,“解限速”的后续操作也就难以下手。(邓辉林)